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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燕: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去年春恨却来时,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记得小苹初见,两重心字罗衣。琵琶弦上说相思,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同是命如浮萍的女子,有人记得小苹,可否还有人记得春燕?!即使跪在曾经恩爱过的人面前苦苦哀求,然而玉笛犹在,情不在,明知你是被冤枉的又如何,随意拉出去配人,随意打发些银子,你的命运你的生死从来不曾放在眼里,一件摆设一件古董或许随着时间还能有价值的沉淀,以色事人的女子,即使红颜还没来得及老,但新鲜不在就会被嫌弃抛弃,你在他的身边作用不过是一时间用来解闷,逗趣,悲哀从一开始就早已注定,他需要你的目的不过是用来恶心他讨厌的正氏。
春燕的可悲,反衬了林锦楼的无情,但我却很难给予这个女子更多的怜惜和同情,人说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春燕的悲剧,除开环境,更多的是自己一手创造。初见春燕,适其归家,满身的富贵,却面色憔悴,言谈间对鹦哥有孕恨恨难平,对之心的赵月婵却诸多维护。自此为后来下药一事埋下伏笔。再听香兰从旁解读,春燕爱俏,花费不菲,对父母兄妹却无多少敬爱怜爱之心,也是一自利自私之人。二见春燕,因鹦哥被撞,受人冤屈,一个人在危急之中最见本性,脾气火爆性格粗鲁,对地位不如她的便要厮打;对是主人的林锦楼哀求起来又粗鄙不堪,闺房之言宣之于外,惹人生厌;面对责罚,不先避其锋芒,慢慢转圜或许还有余地,反而迎风直上,疯狗一般的乱咬,却把真正算计她的赵月婵当做好人,真是可笑可叹。这样的见识这样的性格,合该被当做枪使。看文至此,春燕不过一见识浅薄的小女人,并无大恶。然而作者笔锋稍带,往日间的嫉妒算计终铸成大错,春燕最后的结局本人却没有出场,注定的悲剧仿佛已经没有了出场的必要,在曹丽环简单的叙述、丫鬟们随意的闲聊中,那个下药害人的春燕,鲜花嫩柳般的女孩儿就葬送了自己,已经全家都被远远的发卖了。我不禁想,关于春燕的故事似乎结束了,但似乎并不应该这样简单,那一碗药,药力如此之大或许还有别人的影子……
画眉:百啭千声随意移,山花红紫树高低。始知锁向金笼听,不及林间自在啼。
画眉第一次出场时,是十七八岁年纪,衣着富贵,瓜子脸,下巴嫌尖了些,明眸皓齿,左眼下一点黑痣,容貌十分艳丽,脸上浓妆艳抹,别人这样打扮定然十分俗气,偏她这样却觉得十分耐看。
给我的第一印象:下巴尖略显刻薄,眼下有黑痣,俗话说眼下痣夫妻散恐怕她这个小妾做起来并不安分,不会长久。浓妆艳抹按道理说应该十分粗俗,然而香兰却觉得她耐看并且一身气派仿佛正经小姐。很矛盾的感觉,集中在这个人身上。不耐烦的翻看指甲,说明此人颇有心计,这样寻常宅斗的把戏根本不放在眼里。衣着华丽,金镯子抢眼。看来此人十分爱慕富贵,虚荣心强。再一次描写她的形容,是这样的:她头上绾了个油亮的发髻,盘了一支玛瑙云蛟钗,脸上仍是浓妆,衬得愈发妩媚,雪白的裙儿,隐约露出一点绣鞋上翘着的珍珠,又俏皮又新奇。
说完了容貌,再说说画眉做过的事情。1、鹦哥被撞的那场宅斗里,画眉旁看热闹,林锦楼没来的时候,她煽风点火,来了之后又无比乖顺。眼看着春燕被拖走,没有丝毫兔死狗烹之感,反而转眼就巧送荷包,打情骂俏。难怪香兰评价她:很有意思。2、青岚入府之后,宠爱颇多。画眉借机取巧,镇日里往青岚处去,是闲话家常,还是另有所图,一看便知。3、举办诗社的前前后后,更是画眉一力挑唆,两面点火。前一刻夸得青岚千好万好,后一刻便暗地里骂其蠢婆娘,有你受的。前一刻怂恿青岚作诗,后一刻便大声说与赵月婵听,让其心生嫉恨。诗社办成明着是青岚欲要拔尖,实际上由秦氏的责罚中可知是青岚、赵月婵两败俱伤。想赵月婵也颇有手段,奈何几次出手,我观其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比之画眉轻描淡写,渔翁得利,还略有不如。
三人之中,作者给画眉的笔墨最多,她是最有心机的一个,也是最清醒的一个。她送荷包也好,送肚兜也罢,只不过是摸清了主人的脾胃,投其所好;她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对富贵的追求远多于对林锦楼的情意。这样一个女孩,妩媚标致、连穿衣打扮都心思独到;聪明伶俐、八面玲珑,把人卖了还会念她的好。这番才智真可惜没有用在正经地方,倘若不锁在这个金笼里,自有一番广阔的天地。然而却心甘情愿作茧自缚,只恐怕红颜多薄命,太聪明反而误了卿卿性命。
【优秀长评】兰死不改香
by bobo9676
初读《兰香缘》是因为一向信迷信的某铁口直断的推荐,文瘦但可读可速跳,就义无反顾地跳了。
跳坑最深的第一印象是第一章节“出身”的行文,可以说是近期读的文中进入状态最快的开宗明义。
托着兰香梦生的底层人家小女,度化教养的静月庵堂,长成之后的小辣椒,仅仅一章,光阴快得非常,但也将爱儿的父母,个性的小妞刻画生动得十足十。
笔风过处,隐带着三言二拍式的小说遗风,古韵盎然,节奏明快,也带着市井风物的可亲可近。
文中的女主陈香兰童鞋,一度让俺误向某些亲传了书名为《香兰缘》,在被群讽大招轰过之后,俺才重新审视了书名与人名的关联和区别。
在俺心中,前世出生书香门第的沈嘉兰,这名起得就是书香人家的案头清供,清雅高华。而重生一回,托到奴才家的陈香兰,从这很久以前就占了大数的姓,还有直书梦境的香加兰,可谓是俗透了底。
那个近来时常和姐姐一起的人,那个比他还高一届却看起来最多像个中学生的人,那人看着姐姐的眼神——令自幼被贴上姐控标签的陆绅相当不爽!想将那人驱逐,驱逐——驱逐驱逐驱逐!突然有一天,陆绅惊觉自己似乎发现了一个大秘密,陆绅提起了兴趣,他的好奇心被勾起了,有什幺有意思的事情是他不知道的?……在揭开谜底后,他更不爽了。让他不爽的人,也别想好过!与此同时,大学城内那些不为人知的角落,也在发生着些什幺……迄今为止唯一知道真相,并为此不安的,只有那个即将迎来陆绅以绅(鬼)士(畜)之礼招待的——安久新。微博(主用作传图)weibou563248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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