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十二笑道:“林哥,又梦见你了。”
林一不语,十二便抬手捂住眼睛,道:“这次的梦有点真……”
第三十七章 十二(番外·第一人称,剧情无关,不喜可跳)
我是一个孤儿,战乱时爹娘离散,只余下个五岁的我,四处流浪。
我从小就死心眼,按主子的话来说,我这叫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主子抬举我了。
我十三岁那年遇到了林一,他那时,也不过十八岁。
他比主子还要年长三岁,在主子十二岁时他便跟着主子了。
林一是一个老乞丐养大的,老乞丐将他养到了十四岁,便撒手人寰,留下了一个孩子,那孩子叫楚青。
楚青比林一小一岁,他自觉高人一等,从不愿叫林一哥哥。
林一后来将楚青也介绍给主子了,好在老乞丐有些见识,自小就教他们练基本功,主子见他身手不错,便也留下了,改名叫做楚七。
主子给了他们衣食住行,样样都是顶好的,渐渐,渐渐,楚七忘了自己的出身,以为自己生来便富贵,他看不起后面儿来的我也就罢了,后来,居然也看不起了林一。
我一直以为林一是喜欢楚七的,因为他待林一太过包容,我从没见过严于律己的林一对别人如此纵容。
我十三岁瞎了眼那年偷了林一的钱袋子。
我那时愤世嫉俗,被林一揪着脖子也不吐出一个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