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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怪物把格斯按在泥浆里撕咬,格斯也是狠,一口咬断了它半截舌头。带着腐臭味的蓝血,灌进格斯的喉咙。那一刻,格斯看清了雨幕后面,那些藏着的蝠翼阴影。从那天起,格斯就没睡过一个安稳觉,总在噩梦里听见深渊的低语,吵得他脑仁疼。
遇见白鹰之前,格斯的世界只有两种颜色:血干涸后的褐,和刀刃反光的银。
“那场雨,我永远忘不了。”格斯的声音低沉沙哑,仿佛被沙砾磨过。
高大宝安静地听着,他能感受到格斯话语中蕴藏的沉重和压抑。
格斯继续说着:“血水混着泥浆从甲胄缝隙往下淌,手里的砍刀已经卷刃。那是我当雇佣兵以来最倒霉的一晚上——十五人的佣兵团被四十个重骑兵围剿,我躲在尸体堆里装死,听着马蹄踩碎同伴头骨。直到那个白甲骑士踏着月光出现,剑光比闪电还冷。”
“要跟我走吗?”他掀开面甲时,雨突然停了。那张脸比宫廷壁画里的天使还好看,可他的剑尖还在滴血,十二具尸体横在他们之间。
格斯吐掉嘴里的断牙,抓起脚边半截长矛捅向他的战马。当矛尖离马腹还有三寸时,他的剑柄已经抵住了格斯的喉结。
“那是我第一次明白,有些人根本不需要盔甲和战马,站在那里就是一把出鞘的剑。”格斯自嘲地笑了笑。
“然后你就跟他走了?”高大宝忍不住插了一句,他实在好奇格斯这种硬骨头怎么会屈服。
“鹰之团的日子像一场喝醉了的狂欢。”格斯没有直接回答,“格里菲斯用钱买我的命,我却在他的旗帜下尝到了活着的滋味。卡思嘉总说我身上有野狗的臭味,可每次冲锋时,她的剑永远护着我的右翼。”
“你为何挥剑?”某个庆功夜的篝火旁,格里菲斯擦拭着他的佩剑。酒气熏得格斯头疼,却看清他眼底跳动的火焰。
“钱,或者活命。”格斯灌了口烈酒,喉咙烧得发疼。
格里菲斯笑了,月光在剑身上折射出奇怪的纹路:“真羡慕你,格斯。野兽不需要思考生存之外的事。”
“那时我没听懂他话里的意思。”格斯的声音有些苦涩,“就像不知道每次他盯着霸王之卵时,那颗血红宝石正在吞噬他的梦境。”
“多尔多雷城堡攻下的那天晚上,我在护城河里洗掉满脸血污。卡思嘉的匕首突然抵住我后腰,她的呼吸喷在我耳后:‘格里菲斯在找你。’”
“月光把寝宫照得惨白。他赤脚站在露台边缘,银发被夜风掀起,露出后背密密麻麻的旧伤。那件从不离身的锁子甲扔在波斯地毯上,像条被抽干的蛇。”
“我要你。”他的声音比剑锋还薄,“不是作为部下,而是能与我并肩的人。”
“我给了他一拳。”格斯咧嘴笑了,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他撞碎彩绘玻璃跌进玫瑰丛时还在笑,尖刺划破的脸颊渗出蓝色的液体。直到很多年后我才明白,那个夜晚折断的不只是他的肋骨,还有某条维系人性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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