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挂了电话,夏缙面上还有些怔怔的回不过神,眼里满是不敢置信。
马胜觑着他的神色:“老板,先回家还是先去哪?”
“去警局。”夏缙抹了把脸,他女儿是真猛啊。
……
夏苏颜心情愉快,甚至还有点想去催一下警局的流程。
但在这之前她先要吃饭,夏苏颜刚打开休息室门,寻思着出去吃,就看到对面走来的邓玉。
“你们在这啊,走,跟我去吃饭。”
不等两人拒绝,邓玉一手一个不容人拒绝的把人给带到食堂,都还是少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怎么能饿着肚子呢。
“警局的伙食好吗?”夏苏颜看了一下别人碗里,看着吃得很香的样子。
“我们局里的算是不错了,饿不着你们的。”邓玉跟同事们打了声招呼,给他们打了饭菜,一荤一素一汤,闻着就还挺香。
夏苏颜还没在警局吃过饭,脸上满满的好奇,看得邓玉会心一笑:“吃吧,不够还能再打。”
“谢谢。”谢迁礼貌的道谢。
邓玉摆了摆手,顺手的事,有报案人他们局里也是管饭的。
夏苏颜夹了几筷子,有一搭没一搭的吃着问邓玉:“酒店的事情要结案需要多久啊。”
“最近局里事情比较少,专门搞这个的话,没几天就能定下了。”邓玉说:“由于线索比较齐全,事情比较简单,只是中间对账这些需要点时间。”
夏苏颜明显的失望,但她更好奇的是会判多少年。
“张进的行为比较严重,大概三年以上。穆艳茹的话,她是多次在酒店提钱,最长的时间也是在一年前,金额较大且早就超过了三个月的期限,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夏苏颜心情愉快,又多吃了几口。
注意到谢迁在旁边沉默得有点异常了,夏苏颜瞥了他一眼,认真思索片刻,恍然:“不会还在为你掰手……”
谢迁动作迅速面无表情的捂住她嘴,把脑海里曾经固有的印象拍散,这次绝对是真的。
本书为三生三世同人文,主cp是司命×凤九,剧情根据需要会与原书有些不同。小伙伴们有什么建议可以留言,作者会及时看哒......
1 程澄穿成了一本狗血小说里同名的疯批反派。 书里的他是个毫无逻辑的疯子,要挟男主谢洵和自己结婚,却根本不爱谢洵,婚后对谢洵囚禁、折磨,让谢洵生不如死。 ——然后就被彻底黑化的谢洵如法炮制地囚禁至死。 刚穿过来的程澄站在民政局大门口,拿着崭新结婚证的手微微颤抖。 事不宜迟:“我觉得还是离……” “婚”字还没说完,他就开始血液倒流、呼吸急促。 程澄这才知道,自己必须维持渣受人设、跟谢洵互相折磨,不然就会死。 面对谢洵诡异的眼神,程澄一个急刹车,咬牙改口:“……离、离不开你。” 2 谢洵早知道程澄是个疯子变态,被迫结婚、羞辱,他羽翼未丰,只能忍下,但等他挨过这一段难抑的婚后时间,他总会让程澄付出代价。 他已打出十二分精神,准备应对。 ……没想到,后续的发展好像有些奇怪? 程澄目光凶恶:“汤里有毒,见血封喉,不敢喝不是真男人。” 程澄表情阴鸷:“你妹妹可还在我手上,那你最好三思,要不要今天主动把碗洗了!” 结果汤好喝、饭好吃,自己唯一受到的“虐待”是每天得洗碗。 但饭都是程澄做的,好像也没什么…… 嘶。 结合一些奇怪的事情走向,谢洵眉头一皱。 在心里琢磨结婚时程澄那句“离不开你”……好像是肺腑之言。 谢洵深吸一口气,空气中都是爱情的芬芳。 ——噢,他爱上我了。 —————— *同性可婚设定,很俗很套路的先婚后爱和脑补“他好爱我”的故事; *文笔差,大白话,文中一切内容全部架空,作者逻辑废,只为剧情服务; *非常悬浮,谈恋爱以外的设定全是编的,欢迎指正,不要较真; *弃文勿告,告了会哭的呜呜呜呜; *(划重点)别骂了别骂了再骂要傻了。...
《落花若雨》作者:雨打醋坛。翁同死于借刀杀人之计,公海上的“沉尸”大概是为了让官方认为他死于境外,坐实携款潜逃罪名,好让若雨呈投名状,铁路上应该被清理了;石靖有事可能是华艺的攻击;金食神是个人精,但不得不听命于色老陈,若雨一直缺乏嫡系势力,现在的他只是各大势力手上的浮萍小儿,虽其身份尊贵,艳福无边。感觉需要好好塑造两个得力副手,开天娘是其一,金胖子可以是第二个?...
37岁老流氓商界大佬攻&19岁天真清高美人受。 到了宫丞这个年纪,无心恋爱,只想走肾不走心做个好金主。 郁南则好似他花园里精心培育的玫瑰,柔嫩美丽,待他采撷。 摘完一遍,食髓知味。 再摘一遍,欲罢不能。 再摘N遍后…… 宫丞终于后知后觉,原来那他妈叫一见钟情。 真·小美人郁南:“已经玩坏了,拜拜了您!”...
这个平庸男人不平凡,徘徊在离婚边缘的时候,意外偶遇白富美初恋,对方还称一直爱慕着他。面对这样的诱惑,郑煜诚动摇了,并在奇幻老人的帮助下得到重置人生的机会,在全新的生活中,他果真迎娶了富家女宋珠铉。巧的是,他穿越前的泼妇妻子李承美也变成了与他朝夕相处的同事。作者心若雨汐(李雨汐)...
“电影,是每秒24格的谎言。” 一见钟情和迟迟入戏… 明峥是攻,本文年下。 *受天然弯,攻后面才弯,心意相通后对彼此的箭头都非常粗壮。本文没什么娱乐圈内容,边写边修! 书名及一句话简介相关: “电影,是每秒钟24格的真实。”——让?吕克?戈达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