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三清爷爷保佑。”修真组的老黄看清邪妖全貌后,连连后退了两三步,“这白首人面红足倒是像极了传说中的一种凶兽。”
“像什么?”徐媛看不惯老黄故作深沉的模样,嗤了一声,“管他是什么,反正被我们妖界管理组的人抓住了。”
“徐小姐不要急嘛。”老黄笑呵呵地摸了摸下巴上稀稀拉拉的几根胡子,“这种凶兽叫朱厌,据说十分厉害,不过有关它的记载,在汉唐过后就断绝了,没想到世间竟然还真的有这等妖物。”
“我还以为是什么东西,原来不过是只黄鼠狼。”朱厌被捆得全身都不能动弹,他耷拉着眼皮瞥了下老黄,属于远古妖王的傲气一览无遗,“这种小玩意儿,只配本王杀着玩儿。”
老黄也不生气,继续笑眯眯道:“传言朱厌性情十分残暴,汉书野史上曾记载,朱厌曾因一时不高兴,引得两国兵戎相见,死伤几十万。”
众人倒吸一口气,几十万人的性命,在这妖兽眼中,竟只是儿戏?他们再看朱厌时,眼神中便带上了几分惊恐。
“张先生,你这是遇到高人相助了?”老黄指了指束在朱厌身上的黑鞭,“这鞭子是什么来历,竟然连凶兽也能制住?”
张柯看了看手上的鞭子,“借给我鞭子的妖怪说,这个叫打妖鞭。”
老黄想了很久,也没想起这打妖鞭的来历,他感慨道:“想来是不世出的高人,我们应该好好感谢他。”
“高人说,感谢就不必了,只要我们把见义勇为奖金发给他就行。”张柯干笑,“而且他也不是什么高人,这打神鞭是他偶然得来的。”
真正的高人,哪会惦记这点见义勇为奖金,还要到工地上搬砖赚钱?据他所知,真正高修为的人类或是妖物,只需吸收日月精华,不用再食凡俗之物。
只有修为不到家者,才需要进食充饥。
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出来,大家都赞同给这个热心妖怪颁发奖金,甚至还要赠送一颗修灵丹。修行不易,这个热心妖虽然行为不够,但是敢冒死站出来帮忙,这种大无畏的精神,值得赞扬。
大家都不敢给朱厌解开打妖鞭,最后只好决定暂时先把它关进锁灵阵,等庄老大回来再处理。
锁灵阵中,朱厌瞪着赤红的双眼怒视着阵外的众人。
“吾皇终将归来。”
听着带着外地口音的念叨,徐媛磕了两颗瓜子:“没想到妖怪也有中二病患者呢。”
念叨自己老大会回来找场子的反派,在电视剧里通常都活不过三集。
作者有话要说:假药贩子符小离!
清醒隐忍但忍不了会发疯的教授攻×矜持忠诚但努力尝试死缠烂打的小狗受 一次意外,沈榆重生回到了四年前。 彼时母亲再婚,与继父见面的第一次家庭聚会之前,沈榆被告知他将会有一个哥哥。 “知道了。”他确实很早就知道了。 继父介绍他和温遇旬认识:“这是哥哥。” 四人的晚餐氛围其乐融融,他和温遇旬也如父母期望的那样,表现得兄友弟恭。 两位父母甚是满意,只是没料到在饭桌上的和睦美满全是假的。 春日凉夜,入梦酣然。 沈榆借宿在温遇旬家中,零点过半,父母都睡了,客房门却被另一位主人敲开。 前男友多年未见,温遇旬站在门口,欲言又止一言不发。 一腔心事藏了整顿晚饭,沈榆说不好自己什么心情:“我不会把我们以前的事情说出去的。” “哥哥。” *无血缘关系 *医学奇迹...
邻家二姐叫林晓,出生在农村,识字不多,进城陪孩子读书后,就留在城里生活。初到城里她处处碰壁,吃过不少苦,换过好多份工作,最终成为拥有三家公司的老总。小说从三个阶段:中年二姐、青年二姐和少年二姐的生活困境到心灵成长,展现一个普通人如何在时代变迁中寻找到自我价值的历程。林晓原本是个爱慕虚荣,脾气急躁,羡慕城里贵妇生活的......
在一个名为“九域”的玄幻世界,天才少年牧辰偶然得到一枚古老的星纹石,这块石头竟能开启尘封千年的星界秘境。在这片充满未知的星空,他发现自己竟是“星辰一族”最后的后裔,而星辰一族的使命是守护传说中的“万界星钥”。为了破解星纹石的秘密,牧辰踏上了寻找星钥的旅程,穿越九域,探索秘境,与古族强者、荒野妖兽斗智斗勇。在追寻真相......
卫家位于沧澜海东岸「碎星群岛」,坐拥三十六座潮汐灵田(涨潮时自动灌溉,退潮时盐晶析出形成天然防护阵),灵田分三等:白玉田(淡水)、青潮田(半咸水)、玄晶田(全咸水),卫家掌握咸水灵植秘术-主修,需配合潮汐韵律修炼,筑基修士可操控百丈海浪-家族秘制「雾隐纱」可伪装岛屿灵气波动,避免被过路修士察觉......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末世仙炼》作者:蜀椒内容介绍:凡人,末世,仙炼末世来临,平凡如我们该如何面对?严峻的自然灾害,疯狂蔓延的细菌,病毒,瘟疫,越来越紧缺的生活资源,异常艰难的生存路……步步紧逼的末世不断的拷问着麻木的人们,拷问着人性,洗炼心灵。是以生存的本能继续收掠着一切;还是以艰难抉...
?╭⌒╮⌒╮╭⌒╮⌒╮|田|田田│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版权归原文:作者!╬╬╬╬╬╬╬╬╬╬╬╬╬╬╬╬╬╬╬╬╬╬╬╬╬╬╬╬╬╬╬╬╬╬╬书名:重生之女儿谋作者:甘笔文案惊才绝艳的顾微娘含恨重生这一次她倾尽所能燃尽生命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还要拯救曾经来不及拯救的报复那些应被报应的总之,这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