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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她心中有一万个不愿意,不希望,可面对一个含辛茹苦将自己儿子养大的寡母的唯一请求,她做不到无动于衷。最让她感到可怕与绝望的是,这位寡母为了让她死心,真正的离开阿衡,甚至逼着她发下毒誓,不惜以他的前程与性命为要挟。
她爱他,爱这个热情、率真又有为的男人。她不愿耽误了他的前程,害了他的性命,更不愿他为了自己而辜负了母亲的希望,从此要背负上一个不孝儿子的骂名。如果离开他,能让他的前程似锦,能让他好好的活在这个世上,那么,她所承受的这些分离相思之苦,将来可能承受的所有委屈与他对自己的误解,又能怎样呢?
以前,因为她姓林,有时又会做出些傻傻的事情,说出一些毫无常识的傻话,所以他喜欢开玩笑的叫她“二木头”,可是这个名称是《红楼梦》中那个薄命的贾迎春的诨号,她有些忌讳,很不喜欢,总是向他抗议,一定要他叫她的小名“清清”。那时,他又会大笑着说,到底是“清清”还是“卿卿”,秦可卿的卿卿吗?秦可卿,又是一个薄命的女子,那是多不好的兆头。难道,从那时的戏言起,就已经注定了他们的感情不会有好结果吗?
那天与季母谈话后,她失魂落魄回到家,为了即将要离开季衡的那股撕心裂肺的痛意而几度以泪洗面。她不止一次的想到了家族中那一段段结局悲伤、没有终成眷属的爱情,再看如今这段必须由她亲手斩断的情缘,终于不得不向命运屈服,也向笼罩在家族头上那个大家都心照不宣的“诅咒”屈服。经过了仿佛将血肉从躯体剥离一般的痛苦,她终于决定,向他提出分手。
也许父母已经看出了她的心意,所以,去见季衡提出分手的那天,他们破天荒的没有加以阻拦,甚至连多余的问话都没有,而是静静的目送她从家中的后门走了出去。
那天,她打扮的格外娇艳。她穿上了价格不菲的洋装,戴上了耀眼炫目的珠宝首饰,画上了精致艳丽的妆容,顿时从原先小雏菊一般清纯可人的小女生变成了时髦精明的大小姐。她身上迥异于往常的装扮,让他惊讶且疑惑不已。没等他开口问询,她就已经抢在他之前,对他说出了一句句直刺他心扉的话语。
我要分手。我不想再和你玩这种爱情游戏。理由很简单,就是你配不上我。你养不起我。我从小娇生惯养,不愿将来与你一起过那种天天为生计发愁的日子。你和我在一起,无非就是想攀龙附凤而已。我可以给你一笔钱,作为这些日子以来,你和我在一起所浪费的时间补偿。虽然不多,却也足够你和你的母亲无忧无虑的生活三五年。你用几个月时间换得无忧无虑的三五年生活,到底还是赚到了。我很快就要结婚了,对方和我家门当户对,这样的生活才和我的身份相配。所以,我不会再和你来往了。我们好聚好散,今后男婚女嫁,两不相干。我要说的就是这些,今生怕是不会再见,那就保重吧。
连珠炮一样的说完这些话,她几乎不敢看他的眼睛,匆匆朝他扔下早就准备好的一叠钱之后,落荒而走。直到走出很远,远得他绝对不会看见她的身影时,她才如被人抽去了主心骨一样,浑身瘫软的瘫倒在路旁。身体不由自主的颤栗着,心已碎成了千万片,无法遏止的泪水冲花了她的妆容,打湿了精美的华衣。不用他说什么,她已经从他看她的眼神中猜到了,他恨她。如果说以前他爱自己如珠如宝,那么现在,就一定是恨自己恨得莫如寝皮食骨。
她的目的算是达成了吧,平生头一回做戏,不想,竟也是这样的成功!如果在她和他的母亲之间,必须要有一个人去承受痛苦的话,那么,就让她来承受吧。她还年轻,会有很多时间去慢慢淡化心中的痛苦。时间会成为治疗伤痛最好的良药,而他的母亲,已经年迈,受不起也等不起时间的流逝。这也许是她能为季衡所做的最后一件事情了。
从那天之后,她再也没有见过他。他仿佛凭空消失了一样,彻底的与她的生活断绝了联系,完全打听不到一点消息。而她自己,在经过如此伤心的恋情之后,以绝然之姿,拒绝了父母为她安排的几门婚事,不管父母如何哀求怒骂,她都不为所动,抱定了终身不嫁的念头。
没过多久,中日之战再无可避,一夕之间烽烟四起,时局动乱,世道不平。又过了几年,上海沦陷,父母又相继去世。她的青春岁月就在这乱世之中悄然度去,最终,她孑然一身,固守在祖宅之中,与几位忠心耿耿的老仆心静如水的相依度日。
虽然她已不再年轻,却依然有热心友人想要替相貌出众的她撮合姻缘。但爱情于她,已是昨日黄花,自季衡之后,再未有人能走近她的心扉,燃起她对爱情与婚姻的向往和热情。在她心底,永远爱着那个喜欢叫她“二木头”的男人。在她心底,自己早已是他未过门的妻子。今生,他们无缘相守。那么,她就用自己的方式为他守贞。
可世事终究是难料的,原以为今生他们不会再见的她,万万没想到,二十多年后,他们会在那样混乱的场面下重逢。她没想到,他会投笔从戎;她更没想到,这么多年来,他竟也是孑然一身。他变了许多,不再像年轻时那样对自己温言软语,浑身上下再也寻不见当年的儒雅之风,反而充斥着被军队生活磨砺出来的坚硬与烽火岁月历练出来的冷酷与刚强。
他还在恨着自己,所以即便她又惊又喜的认出了他,他也不愿与她相认,避之不及的同时,还待她恶语相向。她明知不该请求他的原谅,明知自己不应该靠近他,可理智永远都无法战胜内心激动的情感。她像只扑火的飞蛾,无论如何都想靠近那团可能让她背弃诺言、身陷地狱的火光。能再见到他,听见他的声音,哪怕是他的怒吼声,她也觉得是种甜蜜的味道。
最后,当他们在乱作一团的火车站上再次相逢的时候,尽管他依然对她不假颜色,可她能感觉的到,他恨着她,也爱着她。她一直在他的心里,从未离开。这也许是一段被很多人看做孽缘的情缘,可对她来说,却是那样的珍贵。
看着他满身烟尘而又疲惫不堪的背影在自己眼前一点点消失在人潮中的时候,当他最后拥抱过自己,留在身体上的那点温暖开始消散于无踪的时候,压抑在她心底里的那团火,那股隐忍了二十多年的欲望,婉婷为了和那个孩子在一起时坚毅的眼神,终于让她做出了决定,此生最胆大的决定——她要和他在一起,她要去找他,她再不愿失去他!
人的一生,本就短暂。她和他之间,已经蹉跎了二十多年,从青春年少到如今的人到中年。一个人的一生,能有多少个二十年可以如此浪费呢?与其要在余生之中为这段错失的因缘而懊悔至死,还不如在最后关头牢牢的抓住这段情缘,此生无憾的相守到老,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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