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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脸皮跟城墙差不多,也早已练就了别人说着猪肉绦虫我还能淡定吃完一碗面条的实力。可是现在,秦晋只是一个目光扫过来,我顿时连吞咽的动作都忘记了。嘴巴里含着面条动都不敢动一下。果然有钱才是硬道理啊,花别人的钱,住别人的房子,连吃个饭都得提心吊胆的。
“今天去哪了。”秦晋的语气很平淡,一点好奇心都没有。我也知道他应该只不过想要找个话题而已。就这一点,我需要自我反省一下,一回到家就先填饱自己的肚子,也不管金主吃了没,不够格啊不够格。
我将面条咽了下去,拿纸巾擦了擦嘴:“百货商店。”
“哦,买了些什么?”他说这话的时候,目光扫过我放在空闲椅子上的购物袋子,那件睡衣的商标被打在了购物袋上,黑色的纸袋子上白色的古典英文字,非常明显。我今天闲着无事在星巴克里休息的时候,特意查了一下秦晋。
这个男人背后的身份很简单,三个字来形容——官三代。他的祖上都可以追溯到抗美援朝时期。不过他的名字是近几年才出现在各家八卦报纸的视野中的。美国华尔街给他的称呼是黄金猎手。而市里的八卦杂志给他的称号是女性最想拥吻对象第一名。
秦晋花名在外,光是见报的就已经有五六个,暗地里可能会更多。我刚好就是暗地里的其中那一个。我其实一直在想,这么多个人,他一个星期分配得过来么。其他的事情我不了解,但是作为资深言情小说读者,我深谙一个道理,女人万一没有得到满足,那做出来的事情可多了。
回归正题,以秦晋的阅人无数,我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他清楚明白那个牌子卖的是什么。他这么问的原因大概也是为了那个袋子里的东西。当初我买那东西和他的目的差不多,这大概是我们两个都可能喜欢的东西了。
“睡衣。”做一个好情妇,是要顺着金主的意思的。我一边将外卖碗筷丢进垃圾桶里,一边想着我要怎么跟他解释这衣服还没洗今天晚上不能穿。我奶奶从小教育我,新买回来的衣服都要过水一遍被阳光晒得香香的才能穿起来。
不过,显然秦晋没有受到类似的教育。我洗完手转过身的时候,他已经从沙发处来到餐厅里,修长的手指毫不犹豫的将那件睡衣从袋子拎出来。俊美的脸上难得的带着一些兴味:“穿起来看看。”
男人啊,果然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我满脸黑线的看着他兴致盎然打量着睡衣的样子:“这衣服还没洗。”等洗干净了,你要我穿几遍都可以,猴急个什么劲啊。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并没有真的强迫我将睡衣穿上。手指一弯,睡衣掉回袋子里,他朝着我伸手:“过来。”
鉴于他非常仁慈的没有强迫我,所以我也非常配合的走过去,然后被他一把抓到桌子上。这桌子我才吃晚饭啊喂,还没有擦啊喂。虽然身上衣服不算贵你也不要把它当抹布使啊喂!
金主和情妇之间的互动,满打满算脱不离那一个方向。秦晋先生今天很有耐性的把我哄得舒服了才开始有所动作,虽然逛了一天街我很累,只想着洗完澡睡觉,但是我也很有职业操守的配合他将自己的工作做完了才睡去。
只不过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我发觉我忘记了一件事情,新买的杜蕾斯被遗忘在购物袋里,并没有发挥它的功效。一连两个晚上如此,这事就有点棘手了。秦晋这人肯定不会因为一个孩子就乖乖就范,而我也才十八岁目前没有任何愿望和未婚妈妈扯上关系。
还有一件事情让我很意外的就是秦晋先生竟然还没有离开。我动了动身子,感觉腰上的手收紧了些,霎时间僵硬着不敢再有所动作。最主要的是,某人的某个部位还在我的身体里,而且已经出现了蠢蠢欲动的征兆。
这倒是我第一次近距离观察秦晋。在和他仅有的三次见面里,第一次太慌张我完全不记得他长什么样子。第二次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就已经被他推到风口浪尖,根本没有那个时间和精力。他真的有一个好皮相,薄唇加上桃花眼,完全一个多情浪子的模样。不过,有人跟我说过,再俊美的皮相每天早上一睁开眼睛就看到,每天晚上闭上眼睛也没有消失。时间一长就会想要一巴掌拍下去。
我估计以目前的状态,即便我想他一巴掌也不可能打得下去。并不是因为他这张睡颜可爱得像孩子这些狗屁不通的歪理,而是打醒了他我估计我也活不久。在我十九年的人生里,我认识的男人满打满算不超过十个手指头,其中包括了养老院里和奶奶有着暧昧关系的关爷爷和给我老爸开车的古师傅。并不是我自闭或者有什么男性恐惧症。而是因为我哥他虽然是个骚包却是个十分优秀的骚包,而且他坚持每天接送我上下学,这一举动直接将我从小学到大学身边的大部分男人给打击得不敢接近我。自惭形秽这种事情我也感觉过,当我面对宿舍里那三个尤物的时候,我也很自惭形秽。
我是一个一但醒过来就很难再睡着的人,而且目前的姿势让我极不舒服,睡觉的时候还不觉得这一旦醒来所有感官都开始工作起来。我动了动被他压制着的腿,从腿上传来的麻木感让我险些龇牙咧嘴喊出来。这是被压了多久啊,我哭丧着想。
不过,被我这么一闹,原本还在睡的人醒了过来。秦晋的眼睛并没有睁开,不过有个标志清清楚楚的告诉我他醒了。他睁开眼睛看着我,还有些茫然甚至带着起床气。而这一刻我觉得,他睡着的时候的确和孩子差不多,毕竟孩子不明白他醒来之后要做的事情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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