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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隽岚第一次见他,是在乡下老宅的客堂里,房子是许多年前盖的,虽然经过几次整修,但还是保留了原来的结构,日光从天井照进来,就好像是从时光之外穿越而来。室内的陈设大多也是旧的,八仙桌,太师椅,外公很严肃的坐在那里。初见,隽岚以为他很凶,嘉予领她走过去,她心里还有些怕,紧握着他的手。

外公有些耳背,嘉予介绍她的时候说的很大声:“阿公,这是我女朋友,她叫章隽岚。”

阿公对她笑,伸出手来握着她的手,叫她的名字,又对她说了许多话。阿公的口音和她惯常听到的粤语有些不同,她听不懂,转过头看着叶嘉予。嘉予只是笑,不说话,看起来倒有些不好意思。

“阿公说什么?”她追问,愈加好奇。

嘉予看着她,缓缓道:“白头到老,生许多小孩子。”

这句话,她记得的那么清楚,或许此生都不会忘记,只因为那一刻,她好像真的能看见自己同嘉予白头偕老,儿女成双。从那一天开始,她便跟嘉予一样叫他“阿公”,她每一次去,阿公都会到街口来迎,嘉予的妈妈劝过也骂过,全都没用,吃饭总要她坐在边上,夹许多菜到她碗里。

阿公不会讲普通话,隽岚也说不来粤语,两人其实并没有说过几句话,但阿公很喜欢她,从第一面开始。她也不懂是为什么,可能只是因为她不化妆,头发剪到齐耳,不染不烫,也可能是因为听嘉予说她会弹钢琴,父母都是老师,又或者是因为她名牌大学毕业,还留过学。“书香门第”、“大家闺秀”,这是阿公说的不多的几个不用嘉予翻译,她就能听懂词,她受宠若惊,却又觉得难得的亲切,也许原因比她想的要简单吧,只是人与人的缘分罢了。

从她和叶嘉予在一起,到她第一次去叶家拜访,这中间有一年多快两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了。他们是在美国开始的,她爸妈很早就知道她有男朋友了,都不用她说,打电话到她住的地方,听到边上有男声,妈妈就问了:“是不是交男朋友了?叫什么名字?哪里人?父母是做什么的?……”第六感比雷达还灵敏,三百六十度的问题比查户口还细致。面对这些,隽岚不是招架不住,而是觉得迟早都是要说的,晚说不如早说,早点挑破,以后无论做什么还方便些。

而叶嘉予一直没有跟家里提过有她这么一个人,她脑子里还是学生时代的那一套,从来没想过见家长的事情,倒是她妈妈三天两头反反复复的问:“你们到底怎么打算的?”或者“什么时候带他来给我和你爸看?”她听了,觉得烦,又怕嘉予多心,只跟冯一诺抱怨过。一诺反倒比她着急,想法竟然跟她妈妈差不多,总觉得这是个问题,特别是他们这样的状况——她追了他这么久,两个人才在一起。

后来,他们从纽约搬到香港,嘉予是过去高就的,离家也近了许多,而隽岚却要重新找工作,找房子,一切从头开始。那个时候,她不是没有过怨意,或许也是因为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年纪大起来,渐渐的就会去想一些从前没有想过的事情。但她还是没有跟嘉予说过什么,为什么不说?是怕他不肯?怕结果不好?还是在等他提出来?隽岚自己也说不清楚。

到香港几个月之后,她开始在JC上班,有租房津贴,薪水也还过得去,零零碎碎地一切都安顿下来了。某天夜里,她半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等他,他从外面回来,她已经睡着了,他在她身边坐下,摸摸她的脸,把她叫醒,突然对她说:“找一天跟我回家吧,外公身体不好,我想去看看他,我家里人也都说想见你。”

隽岚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提起见家长的事,按照嘉予的说法只是因为阿公身体不好,但后来又听嘉颖说,是因为她过生日,大哥问她要什么礼物?她说:“礼物就免了,你带个女朋友回来吧。”所以,一切都要谢她。为阿公探病,给妹妹的礼物,可能就是一半一半吧,到底为什么似乎也没什么可穷究的,毕竟这也是迟早要做的事情。

而且,在这件事情上,叶嘉予做的是很周到的。带隽岚回家之前,他特别空出一周时间,跟她去了一趟上海,拜访她的父母。一家人坐在外滩江边的餐馆吃午饭,初秋,难得的湛蓝的天,江面上空气澄澈。那间餐馆,他们几年前就来过,如今再来,却是全然不同的感觉。

爸妈对嘉予很满意,饭桌上,所有人都表现良好。直到最后,妈妈话多起来,拉着嘉予,不停地说自家女儿有多好多好:“嘉予啊,我跟你说,你可要好好对我们隽岚,现在外面像她这样的女孩子有几个?从小到大就是读书练琴,练琴读书,从来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这也是因为我们对她管教的严格,我跟她爸爸一直觉得,什么时候就做什么事情,高中里应该念书的时候就认真念书,等上了大学可以开始交朋友,大学毕业嘛就应该开始考虑成家立业的问题了,你说是不是?”

嘉予在一旁听着点头,隽岚看看他,有些尴尬,觉得妈妈好象王婆卖瓜,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这套“什么时候就做什么事情”的理论,她好像从来都没听见过。

他们在上海总共待了六天五夜,嘉予就住在她家,夜里就睡客厅。他身材高大,躺在那张三人沙发上,腿都伸不直。隽岚的爸妈知道他的家境,觉得有些不过意,他倒没什么,好象这是很自然的事情。隽岚也不原意他去住酒店,爸妈在这里,她肯定不能跟他住过去,倒不如就这样,朝夕都能见到,更像是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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