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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这样啊!原来在邮递员发现手枪的时候,被害者还没有遇害。平根让警方误以为“行凶事件在手枪被发现之前”,为自己制造了不在场证明。我以为平根把行凶时间暨法医推测的死亡时间往后挪了,殊不知他是往前挪了。
“话说回来,第二次去平根家的时候,一听到我们问起案发当天上午,他的脸上好像有几丝慌张的神色。可是当我们继续往下问的时候,他脸上的慌张就不见了。我当时还纳闷呢,现在总算明白了。听我们问起案发当天上午,他还以为警方查到了他当天上午去过布田家,往布田的右大腿和地上发射了子弹,做了准备工作。可听着听着,他发现警方是怀疑自己在上午杀害了布田,然后把法医推测的死亡时间往后挪了。他哪有那么大的本事啊。所以只要警方还认定平根是在上午行凶的,他就是安全的。之所以不再慌张,就是因为他意识到警方怀疑错了方向啊。”
“没错,”时乃微笑道,“我觉得这起案件应该经过了精心的策划。比如,平根先生之所以把第一发子弹打在右大腿,恐怕是因为大腿的肉比较厚实,骨头也粗,所以子弹不会贯穿人体,只会形成盲管伤,而且不会造成致命伤。
“利用邮筒这一点也很巧妙。警方认为手枪被丢进邮筒的时间必然是两点到三点之间。前者是法医推测的死亡时间的上限,后者则是邮递员开筒取件的时间。但这件事其实发生在上午十点到正午之间。邮筒的特征在于它绝对会在某个特定的时刻被打开,而且在那个时刻到来之前又是绝对不会被打开的。在本案中,用它来伪造不在场证明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平根先生还利用了白岚会与小八木组的冲突,把‘手枪被投入邮筒’这件事伪装得尽可能自然。您刚才说县警在案发前一天接到了匿名报案,恐怕报案人正是平根先生。他想通过报案,让组员与组织犯罪对策课的警官们守在白岚会总部办公室周围,造成‘凶手在行凶后逃离现场,却在半路见到大量警员,一时惊慌,便将手枪丢入邮筒’的假象。”
原来那通报案也是平根干的好事吗?
“不仅如此,平根先生在购买杀害布田先生的二号手枪时也费了一番心思。”
“怎么说?”
“您刚才说,本县共有两人从警视厅逮捕的枪贩那里购买了手枪:一个买了7.65毫米口径的瓦尔特PPK,另一个买了FN勃朗宁M1910。FN勃朗宁M1910当然是平根先生买的,而7.65毫米口径的瓦尔特PPK应该也是他买的。”
“你是说,杀害布田的二号手枪就是瓦尔特PPK?”
“没错。两把枪都是7.65毫米口径的对吧?我觉得平根先生肯定连‘贩子被捕,警方得知本县有人购买手枪’的事态都考虑到了。要是警方得知有人买了两把FN勃朗宁,不在场证明被识破的风险就会上升。为了防止这种情况,他特意买了瓦尔特PPK当二号手枪,而且制造了两把枪的买家不一样的假象。”
这家伙真是一肚子坏水。不过他的不在场证明已经被彻底粉碎了。只要他招认倒卖吗啡的事情,警方还能逮捕白岚会的干部。
我怀着万千感叹,凝望柜台后面的时乃。她身材娇小,肤色白皙,让人不由得联想到小白兔……这样的她,竟能为逮捕杀人犯与黑帮干部出一份力……
[1] 黑胶唱片。
[2] 子弹存留在体内的损伤。
[3] 子弹射出体外的损伤。
[4] 暴力作用于生活机体时,在损伤局部及全身出现的防卫反应。根据生活反应可确定受伤时人还活着,有时还可借以推断损伤后存活的时间。
[5] 英文单词,意为“哑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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