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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尘对这些犬比人还亲,虎斑犬爱吃肉,尤其是鲜肉,他便打算向沈家要笔钱专门买肉喂犬,起先沈家觉得多余,只允许他买些鸡鸭下水,可他宁愿自己少吃点,也要自己掏钱给犬买鲜肉吃。后来这些犬屡次抓着小偷,有次还把几个来闹事的给咬掉了数根手指,沈家见这几条烈犬比打手好使,也就同意了他的请求。
虎斑犬固然好用,但组建夜巡队是老规矩,毕竟人的应变能力比犬强,尤其是战火纷飞的年月,小偷越来越多,只靠八条犬也忙活不过来。虽然加入夜巡队会牺牲晚上休息时间,但因此沈家也允许队员白天可以起晚些干活,夏尘不想董自知白天干活累过度导致不能享受他的手艺,便挑选他入了夜巡队。
自府院之争起,大小军阀互相攻战,江面上经常能看到漂浮的死尸,这也养肥了江中的鱼,那时的渔民捕到一米多的大鱼很常见,有时候剖开鱼肚子还能看见人骨,据说曾有渔民在捕到的两米长的大鳡鱼肚子里还发现过一两根戴着戒指的手指。
其中有一种叫泥塘鲶的鱼,鱼皮颜色就像江边的黄泥一样,还有着浓烈的泥腥味,鱼嘴大如脸盆,长着双排的倒钩细牙,这鱼习惯了吃人肉,还懂得埋伏在岸边浅滩,偷袭玩水的孩童,把他们拖进江中吃掉。
久而久之,大家伙也习以为常,不过由此也出现各种瘆人的传闻。加入夜巡队虽然可以多睡点,但再壮的汉子也有怕怪力乱神的时候,董自知干这活,工队里没人羡慕。
队里共四个人,夏尘带头,分左右两组巡逻,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集合在码头中央休息一会。
“七哥,我们码头就你在这搬货最久,肯定有不少见识,那些江边的传闻是真的吗?”糯米仔只有十六岁,为了壮胆子,他先挑头聊天,他所说的七哥大概六十出头,因左肩上有块酷似七字形的胎记而得名。
董自知出于好奇也跟着点头问道:“是啊,七哥,工队里你最稳重,肯定什么都见过了,也什么不都怕了,码头上大家除了老夏之外就服你,快说说你都见识过哪些怪事。”
七哥一边拿着气灯四处照,一边故作高深的说:“你们啊,想壮胆子直说,非得拿我充大头,也好,反正今晚巡了六七圈连贼毛都没见到,闲着无聊跟你们吹一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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