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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那是一张人的脸,但嘴角完全撕裂至耳根,碎絮状的肌肉纤维上下颌相连着,透出门牙至恒牙的黄油,沾着不知道是口水还是什么的红色液体,作呕感再次涌了上来。不同的地方,是那双眼睛。该死,那一定是变色龙的眼睛,三百六十度不停旋转着,好像是在寻找猎物。
当然,李泽还看到的东西——它手里捏着的残碎的尸块。
本应血红色的脏器,在绿灯的照耀下形成诡异的颜色,头早已不见,可能已经入了那怪物的肚子,剩下的只有上半身以及骨头还连着的半条腿。
冰冷的寒意从他的嘴里传到心脏,心脏几乎快要停止了跳动,眼眶被眼瞳挣得撕裂般的疼痛。如果不是强烈的恐惧压迫着神经,他早就当场吓晕过去。
该死!
明明特别想仰天狂叫,却不敢发出任何声音,即便拳头捏得很紧,李泽也不敢对着铁皮地板打去。那只怪物,肯定是以人为食的,而且,高度与信号灯高度相当,也就意味着接近6米。虽然不太清楚能不能跑得过,但很确定那种后腿肌肉绝对能让它瞬间爆发出绝对的速度。
它的尾巴——不会是用于保持平衡的吧!
突然想起看过的动物世界上介绍的猎豹等猫科动物捕食时尾巴的用处。如果真是这样,说不定它能在很短时间内就爆发出超高的速度。再加上腿的长度,李泽很确信它能超越百米短跑的人类速度。以那种重量,势必能将楼撞倒,如果他跑进楼里,必然会惨死在砖瓦碎砾中。
心里不断想着,可四肢却像失去了知觉。
这不难怪。
人在面对危险的时候,特别是能让大脑做出恐惧的时候,大脑是很难控制四肢的。但面对这样的怪物,躲在这么近的地方绝对不是办法。如果它的嗅觉很好,说不定直接就能闻见他留下的气味。
这么想着,李泽用手捂住鼻子和嘴。
如果它像电影里僵尸的那样,能靠人的呼吸判断方向的话,那就要随时要屏住呼吸。
然而,事实是想多了。
那只怪物似乎并没有发现,也没有所想的闻见,只是眼睛顺着绿光看到地上属于他的呕吐物时,盯了一阵,便跨出地震的脚步,转下一个路口走去。
见此,李泽舒了口气,全身甚至是汗毛都开始下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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